惡毒丈夫家暴更誣陷老婆外遇,徵信社及時伸出援手
委託人汪小姐是一家寵物店的老闆娘,當她來到徵信社求助婚姻諮詢的時候,眼角跟手臂有明顯的瘀青。原來汪小姐跟丈夫姚先生結婚後,生下兩個兒子,原以為是幸福婚姻的開始,沒想到婚後姚先生常常酗酒,喝到酒醉時就會開始毆打汪小姐,為了小孩與家庭的完整,汪小姐一直忍耐著,到後來姚先生變本加厲,甚至無理地懷疑工作晚歸的她外遇偷吃,因此加倍毆打辱罵的程度,甚至有時還會到汪小姐經營的寵物店砸毀店內物品,嚇壞顧客以及店內的寵物。
汪小姐心生恐懼,不得已向法院聲保護令,並躲到南部的親戚家,躲避身體以及精神折磨,但姚先生仍然繼續以電話騷擾,且刊登「警告逃妻」的廣告於報紙傳單上,後來更藉故要與汪小姐討論兒子車禍處理事宜,騙汪小姐到旅館會面,強行汪小姐與其發生性關係,汪小姐不從還被毆打,甚至被拍下裸照,事後向親友寄發,造成親友對汪小姐之間誤會嫌隙,讓汪小姐擔心害怕到生病,對於這段婚姻已經徹底死心了,決定求助於本徵信社蒐集證據,再將證據交給律師來打離婚官司。
法院認為姚先生對當事人汪小姐無故辱罵毆打、強拍裸照、不斷誣指出軌外遇、向親友寄發當事人裸照、還有恐嚇詆毀當事人名譽,如此暴行,可見夫妻間已無共同生活之實質時,即得請求離婚。
由於汪小姐跟姚先生仍育有兩名女兒,姚先生得知汪小姐不願意跟他繼續生活,而提出離婚之訴訟後,完全將兒子藏起來,讓汪小姐完全無法跟女兒會面,汪小姐也曾經一度因為如此變化而想打退堂鼓不離婚了,但經過與徵信社和律師的一番討論後,最後律師還幫汪小姐向法院爭取到跟未成年女兒得會面權利,雖然夫妻離婚了,但是與未成年子女的會面交往不僅是父母的權利,也是未成年子女之權利,汪小姐不只擺脫暴力婚姻,也可以保持跟小孩見面聯繫,在遺憾的這段婚姻中保留可貴的親情!
更新日期:2019/02/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