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人要小心婚前性行為

有很多女人認為婚前性行為是很正常的事,但是如果不幸,分手了,那性行為就可能女人的致命傷,有一則新聞案例;有一台北曹姓男子因為劈腿被抓包,女友要求分手,曹嫌心有不甘拿著偷拍的兩人性愛光碟,威脅不上床就要公開影片,被害人被迫與曹嫌多次發生性行為,身心嚴重受創報警逮人,檢察官昨依妨害性自主罪提起公訴。

根據被害人指控,她與曹嫌交往多年,但曹嫌經常劈腿徵信,今年1月間又外遇,令她心碎決定分手,未料曹嫌在2月初時打電話約她談判分手事宜,她依約到曹嫌住處後,赫然發現電腦螢幕上竟播放著她與曹嫌的性愛畫面。

被害人指稱,過去兩人交往時,曹嫌以筆記型電腦內建攝影機偷拍性愛畫面,她對此渾然不知,曹嫌以此要脅她必須與其發生性關係,徵信社否則就要把影片公開,她心生畏懼只得與曹嫌上床,事後她覺得羞愧難過,數天後向警方報案。

這就是婚前性行為徵信可能帶來的傷害,現代有很多女姓,總認為談「貞操」實在太沉重,沒有婚前性關係,實在顯得太落伍,但是女人啊!你可認真想一想,婚前性行為受傷的又是誰呢?懷孕墮胎與性愛光碟傷的又是誰呢?那當然就是女人自己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