仿冒的定義在哪裡

假如說像7-11,有人仿冒成8-11,這樣構成仿冒嗎 ?
像7-11這種是屬於商標,所以適用商標法,明知道有7-11這個名稱而故意創造出一個8-11,如果他的圖案又很像原先7-11的樣子,對於消費者而言會產生混淆,有時候原先會到7-11買東西的客人會跑到8-11,這是由於8-11的圖案太相近,致使旁人難以區分所導致,如此就會侵害7-11的商業利益,因此應構成仿冒,而仿冒的問題亦只存在於商標法。

此舉違反商標法第六十二條一項:
未得商標權人同意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視為侵害商標權:
明知為他人註明知註冊商標,而使用相同或近似之商標,或以該著名商標中之文字,作為自己公司名稱、商號名稱、網域名稱,或其他表彰營業主體或來源之標識,致減損著名商標之識別性或信譽者。

以下再列出第二項:
明知為他人之註冊商標,而以該商標中之文字,作為自己公司名稱、商號名稱、網域名稱,或其他表彰營業主體或來源之標識,致商品或服務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