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居不必以離婚結束
人們發現他們的婚姻出了問題的時候,可能考慮以分居作為緩衝,而儘管分居常是分手的前奏,卻沒有必要非走到結束婚姻關係這一步。
許多愛侶都不可能想過離婚這兩個字,尤其還沒走上紅地毯或尚在熱戀時,兩個人還沒有真正生活在一起,仍然享有個別的自由,但到兩個人真的開始一同過日子了,無論生活習慣、言行或教育孩子的方式都必須有良好的溝通與協調。
而一旦無法溝通與協調時,兩人極可能考慮以分居避免關係繼續惡化,全力挽救婚姻;但﹂天使之舞」一書作者樂奈認為,以分居澆熄婚姻中的怒火並不容易,有時成功,有時失敗。
南加州大學﹂婚姻與家庭」計畫主持人艾隆斯說,若要分居產生預期的作用,必須確定那是有計畫的分居,夫妻雙方先議定分居的規則,例如分居多久;一般而言,分居最好不要超過六個月,在這段期間,不管雙方有沒有找婚姻諮詢顧問協助,都必須努力解決雙方歧見與爭論,設法重修舊好。
此外,雙方同意在分居期間都不找律師,因為,艾隆斯說,律師多半鼓勵不再情投意合的夫妻離婚,那些在法律字眼裡打滾久了的律師,總是欠缺﹂勸和不勸離」的道德情操。
分居夫妻也應預先講好連絡的方式,例如打電話或定期見面、一週通話或見面幾次、是否一同吃頓飯或喝杯咖啡;不過也有專家建議分居夫妻不要見面,以免挑起新仇舊恨,而是各自去省思,試看自己能改變些什麼,在妥協中重建夫妻關係。
如果已有了孩子,雙方也應考慮孩子,夫妻吵吵鬧鬧、分分合合會使孩子困惑不安,嚴重影響徵信社他們的成長與性格。
對結婚多年的夫妻來說,分居是一個非常痛苦的決定,然而在分居期間雙方仍有機會冷靜想一下,少了對方,自己的日子是否過得下去,如果雙方都能作理性反省,極可能復合,感情說不定比以前還好。
儘管每年都有許多怨偶以離婚結束婚姻,但也有許多情人走上紅地毯,這表示婚姻仍是人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,如果婚姻出了問題,必須設法克服,即使不得已選擇分居,也要全力挽回婚姻,而不是像許多好萊塢電影那樣的結局。